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推薦優(yōu)秀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3號)、《復旦大學關于推薦優(yōu)秀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為做好學校免試研究生推薦工作,確保推薦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推免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評價科學、程序透明的基礎上,對推免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推薦,寧缺毋濫。
二、工作小組設置
1.為做好推薦推免生工作,本系成立由黨政領導、導師、輔導員、紀檢委員等組成的院系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具體實施本系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系分黨委紀檢組負責全程監(jiān)督。
2. 系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將與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與其它院系或高校加強溝通,密切配合,認真做好組織推薦與選拔接收之間的銜接工作,確保推薦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推薦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xiàn)良好,學習成績優(yōu)秀,綜合能力強,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本科畢業(yè)班學生(留學生除外),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已修學分數(shù)不少于120分、與國外大學2+2聯(lián)合培養(yǎng)學生在復旦大學已獲得學分數(shù)不少于80學分,并且所有課程平均績點不低于2.8(專項類別推免生有特別規(guī)定的除外);
(2)英語水平符合申請的要求:FET成績不低于C、或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500分、或國家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25分、或托福成績90分、或雅思成績6.0分;
(3)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2.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的學生,經3名以上本校本專業(yè)教授聯(lián)名推薦(須將推薦信作為申請材料提交本科生院),并經本系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和學校推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定,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薦。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參軍返校生、人才工程、支教團、“5+3試點項目”等專項推薦生,其推薦的具體條件及要求詳見學校公布的相關專項生招生的有關規(guī)定(其中,支教團推免生GPA不低于2.5、體育特長生GPA不低于2.2、參軍返校生GPA不低于2.0)。
3.目前尚在境外交流學習、且符合推免生推薦基本條件的應屆本科生,可申請參加推薦和選拔。國防定向生申請推薦名額時,須由武警部隊駐復旦大學選培辦出具同意公函。
4.申報推免生者應慎重考慮,誠實守信,學生一經自主報名并被確定為推薦名單,不得提出放棄。否則,學校不再提供出國留學文書證明以及本科畢業(yè)就業(yè)推薦等相關服務。
四、名額分配
按學校名額分配和通知(專項推薦生不占系內名額)。
五、推薦程序和時間安排
1. 9月15日前,符合學校和院系規(guī)定的推免生推薦條件的學生(包括人才工程等等各類專項計劃),如實填寫《復旦大學本科畢業(yè)生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報名表》,連同相應附件材料(包括學術研究、實踐、獲獎等證明材料)提交給本系教務員老師沈益群。
2. 9月20日之前(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進行面試。認真審核考察報名學生綜合情況,之后確定本系推薦名單并公示,向本科生院報送本系推薦名單匯總表和相關補充材料。
3.其他后續(xù)事宜按學校規(guī)定和通知進行。
六、推免期間政策咨詢及意見反映電話
系教學辦公室:65642013。本科生院:55664936、65642235。研究生院:65643991、65642673。學校監(jiān)察處:65642601。
復旦大學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系
2017年9月6日